特斯拉汽车因起诉多位车主而备受关注。10月11日,特斯拉汽车诉温州特斯拉车主陈先生的案子一审判决结果公开,鹿城区法院判决被告陈先生向特斯拉道歉并支付5万元赔偿款,成为近期特斯拉首个名誉权胜诉的案例。车主陈先生称将上诉。
判决书显示,此案原告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被告为陈某(即温州特斯拉车主陈先生),判决结果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抖音平台其使用的账户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持续不少于90日;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赔偿款5万元。
2020年8月12日晚,温州一辆特斯拉Model 3在开车进小区停车场时失控,撞了十几辆车才停下。事故导致车主陈先生大肠被截30厘米,腰骨碎裂。陈先生当时对媒体表示,这台Model 3未开启自动辅助驾驶,突然失控并加速,他虽然进行紧急制动但没有作用。他还表示,自己驾龄十余年,不会犯“刹车油门踩错”的错误。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一大队委托市汽车工程学会对事故车辆进行鉴定。2020年10月13日,学会出具《鉴定意见书》,称经对后台数据分析并与EDR事故数据比较,发生事故碰撞前5秒内制动踏板均未工作(处于未踩下状态)。此后,陈先生在温州交警部门做笔录,承认没踩刹车,把油门当刹车踩了。
不过,鉴定报告公布后,陈先生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是在朋友劝说下为了保险公司理赔,不得已承认踩错踏板,质疑市汽车工程学会的检测是借助特斯拉提供的专用检测工具进行,存在瑕疵。他还在个人社交媒体发表“特斯拉失控”“特斯拉突然加速刹车失灵”等。这些内容让特斯拉提起名誉权诉讼。法院审理认为,被告陈先生在《鉴定意见书》出具后承认当时没有踩刹车,而把油门当刹车踩,故对《鉴定意见书》的鉴定结论予以采纳,事故系被告遇状况时操作不当造成的。被告在上述鉴定意见书和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有关损害原告声誉的信息,造成网络用户、媒体观众等对原告及原告生产的“特斯拉”汽车的错误认知,以及对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已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遂作出上述判决。
11日晚记者联系陈先生,他说还没收到纸质判决书,但对判决结果不能接受,“我肯定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