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贫领域专项资金自查报告3篇是为您推荐的内容,希望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关于扶贫领域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第1篇
按照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的自查通知,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实落地,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认真对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社会保障扶贫的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扶贫:2018年省级扶贫代缴应拨40.25万元,实际拨付77.68万元,多拨37.43万元。2019年省级扶贫代缴应预拨22.12万元,在2018年多拨付的钱中抵扣22.12万元,故2019年不产生实际拨付资金。与民政部门和脱贫攻坚办衔接核实数据,2019年符合社保扶贫代缴人员有1745人,拨付代缴资金17.45万元。余额 4.67 万 元。支出进度达78.89%。
2、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2019年财政下达资金3224842.90元,支出3048224.90元,余额176618.00元,支出进度94.52%。
二、项目或专项工作推进情况
1、社会保障扶贫:强化与民政局、脱贫攻坚办协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制定社保扶贫方案,并要求各乡镇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社保局经办人员对各乡镇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精准扶贫人员进行了基础数据的筛选、核对、录入系统等工作。2019年对全县16-59周岁符合代缴的1745个贫困人员进行了全额代缴。
2、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2019年开发安置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45个,实际开发安置93个,完成目标任务的206.67%;技能培训目标任务300人,实际培训31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67%。各项任务均超额完成。
三、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情况
1、社会保障扶贫: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代缴资金使用效率,县财政对城乡居民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2、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专项扶贫:培训项目分三阶段进行:培训工种意愿收集、开展培训、后期就业岗位推荐,有效提高培训针对性及有效性;同时针对具备一定工作能力的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推荐安置公益性岗位,帮助实现就业,夯实脱贫成果。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进行使用,并建立专户,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人工,确保资金管理合法、安全、高效。
关于扶贫领域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第2篇
一、基本情况
(一)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xx年底,实际收到各项涉农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6.224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其中:
1.“一事一议”项目到乡资金208.48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58.83万元;大屋沟村106.725万元;核桃村50.32万元。
2.“幸福美丽新村”项目到乡资金209.2万元,分别拨付高家湾村70万元,大屋沟村70万元,核桃村69.2万元。
3.“精准到户”到乡资金175.76万元,分别拨付龙口村7.28万元;蝴蝶村10.24万元;深洞村33.04万元;高家湾村28.96万元;大屋沟村32.08万元;核桃村14.96万元;库沿村1.52万元;楼房嘴村1.76万元;陈家沟村7.6万元;xxx村10.64万元;天星堰村8.64万元;倒马坎村10.12万元;蚂蝗堰村8.72万元。
4.“现代农业特色效益产业”到乡资金160万元。
5.“集体产业发展”到乡资金94.53万元。
6.“产业扶持基金”共收到316.6万元。
7.“易地扶贫搬迁”共收到50%资金641.654万元。
8.实际收到各单位帮扶资金940.1723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
(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扶贫领域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能力提升建设、产业发展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四大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大屋沟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3.5米宽组道6.171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5.491公里;公路桥2座;提灌站1座;提灌渠1.1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2个;购买树苗1批。
2.核桃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0.55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14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3.878公里;2米宽生产便道2.89公里;提灌站6座;提灌渠6.02公里;蓄水池14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
(4)基础设施建设:光伏发电1处。
3.高家湾村
(1)基础设施建设:路面4.5米宽组道2公里;路面3.5米宽组道2.5公里;3米宽生产便道9.254公里;提灌站5座;提灌渠2.47公里;排灌渠6.77公里;山坪塘5口。
(2)能力提升建设: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0人。
(3)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12万元。
4.蝴蝶村
公共服务设施及其他建设:光伏发电计划投资20万元。
5.龙口村
产业发展建设:村集体经济建设1个计划投资20万元。
6.到户项目
产业发展:精准扶贫到户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计划投资212.4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一)专户专账,严格执行报账制度。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
(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各扶贫项目、资金、建设内容、相关要求等都在村一级公示,项目资金拨付后及时向群众公布。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确保了资金安全。
(三)跟踪问效,建立多方监督、检查制。乡纪委依规对扶贫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乡扶贫办、财政所等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工作。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和财务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及时纠正。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科学规划。做到因村制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科学规划,不搞行政强迫命令,不搞“一言堂”,不搞一刀切工程和形象工程。
(二)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落实专业施工队伍,设立村民监督领导小组,对项目施工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三)严把“项目验收关”。项目完成后由区组织财政、相关乡镇、相关职能单位对项目进行验收,填写《扶贫开发项目验收单》。项目单位凭《验收单》、《拨款申请表》、正规发票等全套资料进行拨付,杜绝冒领、套取扶贫项目资金现象。
四、存在问题
经乡党委、政府自查,未发现惠农、扶贫领域资金使用中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情况,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虽然各项资金已经拨付到位、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但个别村对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重视程度不够,乡级项目实施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变动快,导致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二)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宣传,部分扶贫项目未进行项目公示,经乡扶贫办要求后整改。导致群众知晓率低,参与积极性低。
(三)部分项目衔接不到位,个别贫困村集体产业经济因秧苗未到位导致项目实施过程延后。
(四)个别项目档案资料不全,不能很好反映项目实施整个过程。
(五)个别项目报账程序、管理不规范,主要是在精准帮扶过程中,物资发放清册不完善;二是报帐票据装订不规范。
五、整改情况
(一)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继续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等相关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二)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市、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三)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在乡、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项目实施地点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严格把关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关于扶贫领域专项资金自查报告第3篇
一、扶贫项目管理方面
xxx乡扶贫项目监管责任落实到专人,项目方案编制、审批备案、组织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严格按县级部门要求实施,不存在项目申报弄虚作假、擅自变更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进度迟缓等问题,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检查验收严格把关。
二、扶贫资金监管方面
贫困村的扶贫资金设有专户,专款专用,有专门的使用方案和村级理财小组监管。不存在监管不力,不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不存在扶贫资金拨付进度迟缓,滞留、延压项目资金。对扶贫资金科学分配、合理安排,真正用在刀刃上,不存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三、扶贫“四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健全管理使用“四项”扶贫资金机制,进村入户宣传各项政策,充分发挥“四项”基金作用,规范使用程序、提高使用率、增加帮扶效益。
四、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方面
严格按规定公开公示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提高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
通过自查,xxx乡未发现相关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