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利弊,六大点全方位分析

最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申请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通过银保监会的批准,国有大型股份制银行开始加入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行列,加上原先批准设立的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理财子公司,已经批准设立的理财子公司达到18家,且还呈现出增长态势,那么各大行抓紧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有哪些利弊呢?

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利弊

有利的一面:

1、设立风险隔离墙,防范经营风险

原先银行理财产品属于独立的自营产品,属于自产自销状态,缺乏有效的监管,设立子公司后,那么银行和子公司就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就会建立风险隔离墙,更加有利于银行防范自身的经营风险;

2、有利于减轻银行负债,轻装上阵

随着监管机构对“影子银行”监管越来越严,理财产品销售的资金流入是计入银行的表外负债,金额过高,会导致银行的表外负债过高,根据监管要求,就需要增加相对应的风险准备金,设立理财子公司后,该业务单独划给子公司独立运营,能够有效降低银行表外负债,更好的做好融资功能;

3、有利于理财业务开展

理财子公司独立开展理财业务,原来理财产品的起点门槛是5万,这时可以降低到1万,更加方便理财业务开展;

4、有利于理财业务多样化

以往的理财产品往往是偏向于固定预期收益类,理财业务相对比较单一,设立理财子公司后,可以通过理财子公司开展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定制化理财产品等业务。

不利的一面:

1、通道业务受阻

理财子公司设立后,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根据监管要求,无法有效的开展原先的资管通道业务;

2、经营成本增加

设立理财子公司后,理财业务单独独立,必然要增加场地成本、人员成本、风控成本等经营成本。

综合来看,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是为了实现更好的规范化经营要求,利大于弊。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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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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